关于开展2021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女职工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3-0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801

各二级工会(工会小组):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大力宣传在学院改革发展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进一步凝聚巾帼力量,团结动员激励广大女职工为学院发展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庆祝202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方案》,现将开展评选表彰女职工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表彰名额

1.巾帼文明岗3个。巾帼文明岗采取差额推选,共推选10个,表彰对象为学院以女性为主体的部(处)、科(室)、教研室。

2.巾帼建功标兵10名。巾帼建功标兵采取差额推选,共推选30名,表彰对象为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争创一流,为推动学院教育教学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职工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

1.全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在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中主动作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3.全体成员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 “四自”精神、为学院教育教学发展作出贡献,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教职工认可。

4.原则上女性应占岗组、团队成员人数的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5.学院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巾帼建功标兵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在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中主动作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工作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吃苦在先,乐于奉献;刻苦攻关,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在创新创业中主动作为;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事迹典型,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4.学院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严格推荐审核。各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公开的推荐方式,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严格审核;工会负责收集、汇总、筛选各单位申报材料,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请学院党委审定并公示后进行表彰。

四、做好材料报送

(一)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800字,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见附件)。

(二)先进事迹材料另附(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并提供3jpg格式的工作照片,照片文件不大于1M,规格不小于1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三)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汇总表、并将汇总表、推荐表、事迹材料、照片说明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于32日前报送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忠  高雅

联系电话:18809970729  18999679726

附件:

  1. 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3. 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4. 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

  5. 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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