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工人运动发展史相关历史资料及实物的通知
日期:2022-03-2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44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为铭记和展示工人阶级在波澜壮阔的革命、建设、改革和实现“中国梦”各个时期的光辉历史,反映中国工运事业发展历史进程,彰显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地区工会决定建设阿克苏地区工会中国工人运动发展史主题教育馆。

为确保主题教育馆早日建成并正式开放使用,现面向全地区各基层工会及社会各界征集中国工人运动发展史主题教育馆历史资料及实物。

一、征集资料范围与内容

主要征集记载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波澜壮阔的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等各个历史时期,与工人运动和工会组织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著名人物、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相关的文字、图表、照片、影视、实物等文物资料, 同时征集上级的工运史料。具体内容包括:

(一)文献资料:记录工会组织发展史、工人运动史的 志书、文献、报刊、回忆录等,包括反映各级工会组织、工会活动的文献资料等;

(二)实物资料:反映工会组织建设、工人运动、职工生产生活状况、著名人物或群体的具有代表性的实物资料,比如:信函、笔记、手稿、题词,早期的集体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特殊意义的证书、奖状(章)、纪念章、慰问信、喜报,早期工人的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票据、入会申请书、会员证、生活用品、劳动工具,地区各个历史时期孕育工人阶级智慧和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创造力的具有代表性的产品、模型、商标,早期反映地区劳动模范事迹的歌词、曲谱等。

(三)影像资料:反映工人运动、工会组织发展的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点活动等的照片、影视资料;

(四)反映工会文化的照片、实物、影视作品、文学作品等资料;

(五)其他可供展览的文物、文献等资料。

二、征集方式

根据资料所有者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捐赠、寄存、复制等几种方式。

(一)捐赠:向阿克苏地区工会中国工人运动发展史主题教育馆捐赠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图片、实物等,经鉴定有展出及馆藏价值的,交接后为展馆所有,地区工会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对个人捐赠的,并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二)寄存: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可寄存在阿克苏地区工会中国工人运动发展史主题教育馆展出并保管。地区工会向寄存人颁发寄存证书并负责寄存史料的安全,保管期间史料的所有权仍归寄存人所有。

(三)复制:对于提供的阿克苏地区工会中国工人运动发展史主题教育馆资料,本人欲保存原件的,可将原件交由地区工会根据展览需要统一复制、复印或拍摄数字相片后,原件返还提供人。地区工会给提供人颁发证书。

(四)有偿购买:对具有重要工运历史价值且无法通过捐赠、寄存、复制等方式获得的史料,经鉴定后可由地区工会采取有偿购买方式获得。

(五)提供线索:对散落在社会上重要的史料、实物提供线索的,地区工会收集到实物后,对提供线索人颁发荣誉证书。

三、征集时间

实物资料集中征集时间从发起之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止。集中征集结束后亦可随时提供相关资料。

四、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要向教职工广泛宣传资料实物征集工作的重大意义,引导动员教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捐赠,并填写“自愿捐赠书”。将教职工个人捐赠的资料实物整理后连同捐赠自愿书、征集捐赠汇总登记表于5月20日前交工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晓忠 18809970729 

附件:1.阿克苏地区工会中国工运发展史主题教育馆实物资料自愿捐赠书

202203211133019897.docx


2.阿克苏地区中国工运发展史主题教育馆实物资料征集捐赠汇总登记表

20220321113312883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