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职工创新活动优秀创新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1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95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工会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职工创新活动优秀创新成果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五小”群众性创新活动优秀创新成果

1.征集范围

全区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立足岗位,紧紧围绕本单位、行业、系统生产经营的重点和难点,根据市场需求、单位需要、职工期盼开展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以下简称“五小”)。

2.征集条件

1)申报的创新成果要注重推荐主要完成人是一线技术工人的创新成果或者由一线技术工人参与的团队创新成果;

2)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实验已对技术设备进行革新和改造,对提高效率、促进文明生产与安全生产有一定价值的;

3)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方法,对产品质量、产量的提高有较为显著成效的;

4)围绕降低能耗、节约原材料进行革新、改造,对降低成本有明显作用的;

5)围绕环保、卫生、医疗保健、居住环境和生活节能等方面(包括水、电、热、能等方面成果),对企业生产或群众生活有明显环保、节能效果的;

6)在单位管理(人、财、物、信息等)方面进行改革、调整,对提高经济效益有较大的促进,并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形成产品投入生产,并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

(二)劳模引领性创新活动优秀创新成果

1.征集范围

申报对象为我区在册的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国工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开发建设新疆奖章获得者(以下统一简称为“劳模”)立足岗位开展创新活动中形成的创新成果。

2.征集条件

1)申报的创新成果主要负责人或完成人为劳模本人;

2)申报的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科研价值、科技含量,能切实解决现场工艺技术等难题;

3)申报的创新成果先进、合理、实用、可行,具有较好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

4)申报的创新成果具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功能,能切实推动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三)关键核心技术创造性优秀创新成果

1.征集范围

我区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工匠人才,聚焦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需求,以及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创造性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要材料及工艺等开展的创新项目。

2.征集条件

1)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职工,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2)申报的项目具有稳定的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以及一定的创新能力,运行管理规范;

3)申报的项目填补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对我区产业升级、技术进步、自主生产相应装备或产品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

4)申报的项目应为高端创新技术,即通过创新技术解决关键核心需求,开创新的高端应用和高端产品,推进产业技术水平跨越式发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以上三项优秀创新成果征集范围:

1.已被自治区总工会通报奖励的创新成果;

2.已获得过自治区级及以上奖励或列入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

3.正在实施尚未完成的项目;

4.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成果和其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成果。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工创新活动优秀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开展推荐,确保推荐申报质量。申报成果,所涉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夸大,如有违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

2.各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后,于420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工会办公室。

 

附件:1.五小创新成果申报表

202204131022521136.xlsx

                  2.劳模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

20220413102253756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