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25-05-0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各二级学院分工会、机关工会小组:

自2021年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换届以来,任期已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请各二级学院分工会、机关工会小组推荐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名额和构成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拟由9人组成。

二、候选人条件

1.工会会员,同时为“双代会”代表候选人;

2.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高的政策水平与议事能力,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4.甘于奉献,重视群众工作,能够保证投入工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5.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为广大群众信赖和拥护,热心为群众服务;

6.具有工会工作经验的优先推荐。 

三、产生办法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第三届工会委员根据多数分工会或工会小组的推荐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学院党委和中国教育工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四、要求

1.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加强和完善工会民主建设和组织建设,希望各分工会(工会小组)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分工会、机关工会小组于5月12日前将推荐表交工会办公室。